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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裁罰

王道商業銀行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核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一、裁罰時間:113年1月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王道商業銀行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銀行法第130條第4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王道商業銀行有投資負責人擔任獨立董事之公司所發行股票之情事,核有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及「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5點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核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瀏覽人次: 4103   更新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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