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非重大裁罰

華泰商業銀行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所涉之缺失,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一、 時間:108年9月17日

二、 對象:華泰商業銀行
三、 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
四、 違反事實理由:
該行辦理洗錢防制作業,對符合疑似洗錢表徵之交易,未具體敘明相關查證內容及資料,以及該行資訊系統輔助檢核作業未盡周延,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考量該行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爰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五、 結果:應予糾正。
 
瀏覽人次: 5506   更新日期: 2019-09-17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