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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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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1302297031號
主旨:預告修正「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款、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項及第七十二條之一、信託業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二項、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十一款。
三、「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係配合辦理本會「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加速推動私人銀行」重要計畫,透過法規鬆綁,鼓勵符合條件之銀行參與國內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市場,並提升本國銀行研發設計商品能力及市場競爭力,爰就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七號十九樓
(三)聯絡人:康稽核
(四)電話:02-89689787
(五)傳真:02-89681358
(六)電子郵件:melodyk@banki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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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292   更新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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