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及「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
2024-01-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202745811號
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及「公開發行
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
附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及「公開
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202745811號
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及「公開發行
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
附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及「公開
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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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