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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令核定游通暉1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

受文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銀局(人)字第10400173171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核定游通暉1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如下:
 游通暉(D12020****)
一、現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A45010000D),稽核(1515),薦任第9職等(P09),金融保險職系(3302)、職務編號(A640100),支薦任第9職等年功俸5級,670俸點。
二、獎懲:依法晉年功俸一級為薦任第9職等年功俸6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B5A)。
三、獎懲事由:主辦「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制定及相關授權法規命令訂定相關事宜,圓滿達成任務,績效厥偉。(A02)。
四、法令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1項第2款。
五、執行日期:自本令發布日之日生效。
說明:
一、本案經104年6月1日本局104年第3次考績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
二、案內人員對於獎懲結果如有異議,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於收受本獎懲令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申訴書,向本局提起申訴(或繕具復審書,經本局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正本:游稽核通暉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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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451   更新日期: 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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