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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銀行不得抵銷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

      配合行政院規劃之紓困4.0方案,將繼續推出產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金管會再次提醒銀行,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應先確認帳戶內之金額是否為帳戶所有人自政府領取之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之情形。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本條例)第9條之1第2項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如果有未注意到前揭法律規定,以致抵銷或扣押到民眾自政府領取之紓困款項的情形,請債權銀行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金管會說明,勞動部所發給之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之文字,其他機關之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本條例發給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之情形。
   金管會表示,期許銀行業者全力配合投入紓困行列,繼續秉持「寬一點、快一點及方便一點」三大原則,共同推動及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措施,協助國人及本土產業度過疫情衝擊。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02)8968-9675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17503   更新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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