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臺灣銀行於馬來西亞設立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
2018-06-1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同意臺灣銀行向馬來西亞金融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
臺灣銀行為掌握新興亞洲發展趨勢及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爰規劃設立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俾以深入瞭解當地金融環境及即時掌握未來發展商機。目前本國銀行在馬來西亞共有2家分行及1家代表人辦事處。
臺灣銀行目前海外據點計有11家分行(紐約、洛杉磯、香港、東京、新加坡、南非、倫敦、上海、廣州、福州、雪梨)及5家代表人辦事處(孟買、仰光、曼谷、矽谷、法蘭克福)。
臺灣銀行為掌握新興亞洲發展趨勢及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爰規劃設立吉隆坡代表人辦事處,俾以深入瞭解當地金融環境及即時掌握未來發展商機。目前本國銀行在馬來西亞共有2家分行及1家代表人辦事處。
臺灣銀行目前海外據點計有11家分行(紐約、洛杉磯、香港、東京、新加坡、南非、倫敦、上海、廣州、福州、雪梨)及5家代表人辦事處(孟買、仰光、曼谷、矽谷、法蘭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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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