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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2311號

 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
  附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
    
瀏覽人次: 5953   更新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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