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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授信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五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合字第10702731570號
主旨: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授信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五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三、 「信用合作社授信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 網站「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案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33
(四) 傳真:02-89691356
(五) 電子郵件:sjhwang@banking.gov.tw
 
瀏覽人次: 2046   更新日期: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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