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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640003360號

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條。
附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條

瀏覽人次: 5769   更新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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