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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預告

預告修正「商業銀行申請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管理顧問事業規定」第四點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102731551號
主旨:預告修正「商業銀行申請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管理顧問事業規定」第四點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四項。
三、「商業銀行申請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管理顧問事業規定」第四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次修正內容單純,且有利產業取得資金,爰就本修正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7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632、02-89689638
(四)傳真:02-89691352
(五)電子郵件:聯繫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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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774   更新日期: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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