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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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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0191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三、「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次修正條文係配合本會預告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內容,並預計自一百十五會計年度施行,為利金融控股公司及早準備,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林專員
(四)電話:02-89689640
(五)傳真:02-89691352
(六)電子郵件:andylin@banki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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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4039   更新日期: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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