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1-11-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5121號
修正「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並自即日
生效。
附修正「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5121號
修正「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並自即日
生效。
附修正「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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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