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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函釋

本會109年12月8日金管銀法字第10902736104號函之說明,有關停止適用財政部64年4月9日台財錢字第13204號函一則,予以註銷,並回復適用財政部64年4月9日台財錢字第13204號函,請查照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7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0027164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會109年12月8日金管銀法字第10902736104號函之說明,有關停止適用財政部64年4月9日台財錢字第13204號函一則,予以註銷,並回復適用財政部64年4月9日台財錢字第13204號函,請查照。
正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行局公告欄)
副本:司法院、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銀行局
 
瀏覽人次: 11043   更新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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