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最新法令函釋

財政部70年6月8日(70)台財融字第16668號函等55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9027361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財政部70年6月8日(70)台財融字第16668號函等55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財政部70年6月8日(70)台財融字第16668號函、70年5月27日台財融字第16152號函、70年4月16日臺財融字第14333號函、70年4月14日臺財融字第14229號函、70年3月25日(70)台財融字第13443號函、70年3月5日(70)台財融字第12550號函、70年1月24日台財錢字第10907號函、70年1月20日(70)台財錢字第10719號函、69年10月23日台財錢字第22910號函、69年8月20日(69)台財錢字第20105號函、69年5月23日台財錢字第16022號函、69年4月29日台財錢字第14902號函、69年4月19日台財錢字第14425號函、69年4月11日台財錢字第14143號函、69年3月25日台財融字第3476號函、69年2月23日臺財錢字第12001號函、69年1月25日台財錢字第10958號函、68年11月8日台財錢字第22781號函、68年10月26日台財錢字第22292號函、68年8月27日台財錢字第19553號函、68年8月17日台財錢字第19159號函、68年7月27日台財錢字第18260號函、67年11月27日台財錢字第22476號函、67年4月28日台財錢字第14427號函、66年12月16日台財錢字第23054號函、66年11月2日臺財錢字第21244號函、66年10月22日台財錢字第21002號函、66年8月4日臺財錢字第17859號函、66年8月2日台財錢字第17772號函、66年7月5日台財錢字第16685號函、65年12月20日台錢司(一)發字第1623號函、65年12月10日(65)台財錢字第23379號函、65年11月8日(65)台財錢字第22189號函、65年9月25日台財錢字第20621號函、65年8月26日(65)台財錢字第19414號函、65年6月28日台財錢發字第16977號函、65年5月14日台財錢字第15260號函、65年3月31日台財錢字第13499號函、65年3月1日臺財錢字第12394號函、64年12月16日台財錢字第22957號函、64年8月15日台財錢字第18361號函、64年7月31日台財錢字第17578號函、64年7月1日台財錢字第16327號函、64年5月8日台財錢字第14310號函、64年4月10日台財錢字第13235號函、64年4月9日台財錢字第13204號函、64年1月29日台財錢字第10997號函、63年10月30日台財錢字第20304號函、63年8月10日台財錢字第17392號函、63年4月17日台財錢字第13306號函、62年6月14日台財錢字第15784號函、60年2月5日台財錢字第10865號函、67年2月10日台財錢字第11338號函、64年1月13日台財錢字第10336號函及63年3月9日台財錢字第12042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本會銀行局(資訊室)(本會銀行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銀行局、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
 
 
瀏覽人次: 8830   更新日期: 2020-12-0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