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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裁罰

第一商業銀行員林分行行員保管客戶已蓋章之空白申請文件及與客戶資金往來,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一、時間:110年5月10日
二、對象:第一商業銀行
三、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第一商業銀行員林分行行員有保管客戶已蓋章之空白申請文件,及與客戶資金往來等情形,考量該員所保管之空白申請文件尚有依該行作業規範登記於相關登記簿,屬該行未能有效執行內部查核及落實員工管理考核機制,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爰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五、結果:應予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本案請該行就行員(含理財專員)資金往來情形,應研提強化控管措施及相關監控機制提報董事會。
瀏覽人次: 7786   更新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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