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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裁罰

有限責任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缺失,應予糾正。

 
一、時間:110年2月17日
二、對象:有限責任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
三、法令依據:信用合作社法第27條第1項第8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該社辦理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作業,對已申報疑似洗錢帳戶之其他關係存款帳戶交易監控,有未確認是否為疑似洗錢交易;對高風險客戶審查作業,有未以加強方式執行驗證;辦理疑似洗錢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有欠妥適等缺失,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五、結果:應予糾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瀏覽人次: 5066   更新日期: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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