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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裁罰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辦理銀行資訊系統轉換相關缺失,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時間:109年12月1日
對象: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
違反事實理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辦理銀行資訊系統轉換,上線前未完善規劃及評估新核心系統與週邊系統之設定,致系統轉換完成後,因新核心系統與週邊系統介接問題,發生交易異常情事,顯示該行有未完善辦理系統轉換前之規劃、評估、測試及檢覈等作業缺失,有礙該行健全經營之虞。考量該行已查明事件發生原因,並採行改善措施及持續監控系統運作情形即時應變,爰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結果:應予糾正。
瀏覽人次: 7980   更新日期: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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