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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裁罰

玉山商業銀行辦理系統程式更新上線前之測試及檢覈作業,核有缺失,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一、 時間:109年2月12日

二、 對象:玉山商業銀行
三、 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
四、 違反事實理由:玉山商業銀行辦理系統程式更新,上線前未再確認檢核原已設定之態樣,致系統程式檢核功能未臻周全發生異常,顯示該行有未確實辦理系統程式上線前之測試及檢覈等作業缺失,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考量該行已採取改善措施並已執行,爰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五、 結果:應予糾正。
 
瀏覽人次: 7890   更新日期: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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