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辦理網路銀行交易安全控管作業所涉缺失一案,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行為時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2019-10-16
一、 時間:108年10月16日
二、 對象: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三、 法令依據: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
四、 違反事實理由:
該行透過網路銀行辦理客戶投資風險屬性評估、信託開戶、進行投資交易及變更基本資料等作業,核有該等網路銀行交易安全控管機制未臻周延或未切實執行,有礙健全經營之虞,考量該行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爰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
五、 結果: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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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