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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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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商業銀行轉投資應具備條件及檢附文件」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1502706021號
 修正「商業銀行轉投資應具備條件及檢附文件」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商業銀行轉投資應具備條件及檢附文件」第三點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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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152   更新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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