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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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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1月9日金管銀(六)字第0946000937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14027311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1月9日金管銀(六)字第0946000937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行局公告欄)
副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OO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銀行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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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8189   更新日期: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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