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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合字第1080274084號
附件:如文
主旨: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一○五年九月五日院臺規字第一○五○一七五三九九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網頁。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日翌日起6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33
(四)傳真:02-89691356
(五)電子郵件:本會電子信箱
正本:本會資訊服務處
副本:本會法律事務處、銀行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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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7063   更新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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