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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有關106年6月16日永豐商業銀行於營業時間後大額現金交易之說明

有關永豐商業銀行(下稱永豐銀行)於106年6月16日營業時間後有大額現金交易,金管會說明如下:
一、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下稱何君)於106年8月17日遭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起訴,其保釋金來源,本會已予以瞭解,係由何君自其本人帳戶提領現金予以支應。
二、 106年6月16日永豐銀行之交易,經向該行瞭解,當日該行多名行員因三寶授信案遭檢調單位約談,該行多名行員為因應可能面臨須繳交保釋金,先行向該行其他行員借支,後因無須繳交保釋金,爰未動用該筆款項並予以返還。該資金並未用以支應何君之保釋金,永豐銀行亦無代墊何君之保釋金。
三、 相關提款程序均由客戶本人親簽開立提款條,相關現金提領均有傳票及帳務作業紀錄,並依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大額通貨交易。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2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418   更新日期: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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