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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提供新南向金融支援,創造金融與產業雙贏

行政院於12月14日核定《新南向政策工作計畫》,並由相關部會自明(106)年1月1日起據以啟動辦理。金管會配合行政院政策,將積極推動多項金融支援具體作法,滿足國內企業及當地臺商對新南向國家投資或拓展業務資金之需求。
金管會為執行「新南向政策-金融支援」工作,業擬定相關關鍵績效指標及具體作法,落實執行金融支援:
一、協助企業取得業務發展資金:
(一) 輸出入銀行增加輸出融資、保證及保險
1、關鍵績效指標:輸出入銀行對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貸款核准額度年增率4.95%、保證額度年增率2%及輸出保險承保額度年增率5%±2%,並視情形滾動檢討。
2、具體作法:輸出入銀行就相關融資、保證及輸出保險案件,提供優惠融資及保證條件、提高保險費優惠幅度等優惠措施,加強對廠商之金融支援。
(二) 鼓勵本國銀行擴大對國內企業與當地臺商授信
1、關鍵績效指標:本國銀行對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之授信總額成長,參酌東協十國經濟成長率,以成長率5%±2%為目標,並視實際情況滾動檢討。
2、具體作法:
(1)金管會已訂定「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與「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取得營運資金,包括對新南向目標國家地區投資或經營業務所需資金。
(2)金管會為推動新南向政策,業訂「獎勵本國銀行加強辦理於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授信方案」,除將本國銀行於該地區之授信金額及其成長率列入評分標準,亦將本國銀行於新南向目標國家授信經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承保之融資金額列為評比項目之一,增加銀行放款意願。對本國銀行配合新南向政策辦理業務績優者,將予以表揚。
二、協助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
1、關鍵績效指標:每年核准本國銀行申請於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增設據點數3家。
2、具體作法:目前我國於新南向國家中之11國共有194家據點。金管會持續協助國銀增設據點,俾利金融業貼近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之市場,就近為臺商提供服務。其相關作法為監理合作、資料蒐集、法規鬆綁及儲備人才,均屬金管會持續推動之措施。
金管會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合作,提供所需之金融支援,俾以金融支援產業,促進南向發展,創造金融與產業雙贏。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8968-981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本會民意電子信箱
 

瀏覽人次: 7401   更新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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