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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核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發行「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2006進出口貿易融資債權證券化特殊目的信託」受益證券

金管會於95年11月24日核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發行「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2006進出口貿易融資債權證券化特殊目的信託」受益證券。 該證券化商品之特色有:(一)為國內首宗以進出口貿易融資債權作為金融資產證券化標的之案件,(二)首宗利用多國貿易融資貸款作為證券化標的之證券化交易,並以境外跨國雙層特殊目的機構(SPV)的架構售予海外投資人。 本案交易架構係以花旗銀行台北分行進出口貿易融資債權為標的,信託讓予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並由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在台灣發行下列二種受益證券(交易架構詳后附流程圖): (一)台灣投資人受益證券:發行金額上限為美金十億元,初期約發行美金1.1億元(占本案境外全體發行金額33%),由海外特殊目的信託(SPT)購入,由該海外SPT彙集台灣、香港及新加坡等地之進出口貿易債權證券化商品作為基礎資產,再發行證券化債券予海外特殊目的公司(SPC),由該海外SPC向國際投資人發行美元計價之債券。 (二)台灣賣方受益證券:無面額,係為調節信託資產變動及其與台灣投資人受益證券未清償本金餘額之差異而發行的受益證券。 金管會表示,此次證券化交易結合跨國之資產,除將有助於降低花旗集團之計提資本並移轉其信用風險外,證券化取得之資金可再運用,提高資產流動性。證券化資產持續多元化及創新作法,讓國內證券化市場及商品更加蓬勃發展,金管會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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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6761   更新日期: 20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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