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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對外界指陳未妥適處理民航局示警遠東航空有財務問題之說明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說明,近來媒體報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下稱民航局)曾於106年向金管會示警遠東航空有財務黑洞,金管會竟轉文要求主要債權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下稱合庫銀行)無須理會一事,與事實不符,說明如下:
一、 民航局分別於106年6月7日及106年9月4日因遠東航空屆期未改善資金貸與關係人之財務缺失,依民用航空法對遠東航空裁罰新臺幣60萬元及300萬元,並副知勞動部、交通部、觀光局及金管會銀行局等單位。金管會銀行局考量遠東航空是否正常營運將影響銀行債權的回收,故主動將相關裁處書全文轉請合庫銀行參考與評估,既然是金管會銀行局主動將裁處書轉知合庫銀行,媒體所稱金管會要求合庫銀行無須理會民航局之裁處云云,自顯與事實不符。
二、 金管會銀行局轉知合庫銀行之函文中提及,不宜逕以該等函文影響相關當事人權益等文字,主要係考量銀行辦理授信業務內部本有定期覆審等貸後風險管理機制,故提醒合庫銀行應依徵授信5P原則,進一步綜合評估遠東航空之財務、業務狀況等情形,依該銀行自行評估結果與內部規範辦理,而非單純依據上開函文直接處理授信事宜。且依合庫銀行說明,該分行於後續遠東航空申請部分授信到期續約時,已有掌握遠東航空承諾民航局將於106年底解決資金貸與關係人的問題,始同意續貸。
三、為增加合庫銀行對借戶遠東航空的瞭解,促進該行與民航局、遠東航空三方資訊互通並確保債權,金管會銀行局並於106年12月請合庫銀行主動與遠東航空及民航局溝通,建立資訊交流機制。更且遠東航空已依民航局要求提出改善計畫,於106年12月將關係人之資產移轉至遠東航空,改善資金貸與關係人之問題。
   金管會將持續注意合庫銀行辦理遠東航空授信案相關後續債權確保措施。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02)8968-982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037   更新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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