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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銀行辦理107年壓力測試結果

鑒於近期國際經濟及金融情勢劇烈變化,為瞭解本國銀行於全球經濟景氣及金融環境發生變動時之風險承擔能力及對資本適足性之影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於本年辦理36家本國銀行整體部位壓力測試,並參考主要國家辦理壓力測試之方法論,首次採用二年期之壓力測試情境,以提升本國銀行辦理壓力測試方法論之嚴謹度。
本次測試情境區分為輕微情境與嚴重情境。各項情境主要包括總體壓力情境(我國、美國、歐元區、中國及日本經濟成長率下滑、國內失業率上升與房價下跌等)所導致信用風險增加、市場價格(債券、股票、外匯及商品市場)波動加劇等可能增加損失之情境,以及存放款利差縮減和手續費收入減少等對盈餘之影響,計算銀行在該等壓力情境下資本適足比率與槓桿比率之變動情形。
依據36家本國銀行之壓力測試結果,以106年底為基準日,在輕微情境下,本國銀行第一年之平均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資本適足率及槓桿比率分別為10.67%、11.27%、13.61%及6.17%,第二年分別為10.90%、11.51%、13.79%及6.29%;在嚴重情境下,第一年分別為9.72%、10.33%、12.63%及5.65%,第二年分別為9.32%、9.93%、12.19%及5.43%,均高於法定最低標準,顯示本國銀行在全球經濟景氣及金融環境發生變動時,仍具穩健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本適足性。
壓力測試之目的係為評估銀行於不利情境下之風險承擔能力,本次壓力測試係我國首次以二年期之壓力測試情境,對本國銀行進行測試。本次參考我國經濟成長歷史經驗及主要國家之方法論,以更嚴峻之壓力情境進行設算,主要目的是希望提升本國銀行辦理壓力測試方法論之嚴謹度。但壓力測試所設定之情境均以測試為目的,不代表對未來經濟情勢之預期。金管會將持續注意本國銀行整體暴險之風險控管,並重申期望銀行業者晴天儲糧,持續強化資本,以做為拓展業務及因應環境變化之基礎。
聯絡單位:銀行局法規制度組
聯絡電話:8968-965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21759   更新日期: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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