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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同意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元富證券公司轉換為該金控之100%持股子公司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簡稱金管會)於107年8月10日同意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控)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富證券)100%股權。
    新光金控前業經金管會95年、96年及99年間同意轉投資元富證券,對其持股比率已達33.45%,元富證券本即為新光金控之證券子公司。本股份轉換案係經新光金控及元富證券於107年6月8日召開股東常會通過,股份轉換後,元富證券將成為新光金控100%持股之子公司。
    有關新光金控對元富證券員工權益保障之相關措施,新光金控承諾於股份轉換基準日起2年內,將繼續留任元富證券全體員工及經理人,並繼續適用元富證券現有之人事規章制度、福利、薪獎暨休假辦法。金管會並已責成新光金控持續維持勞資關係和諧。
  金管會表示,對於金融機構基於發展需要而進行之整併,將持續以尊重市場機制為基本原則,並注意整併程序之公平公開及透明,期許金融機構透過整併提升競爭力。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2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24561   更新日期: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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