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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對金融機構吹哨者制度建構及執行說明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為特許事業,若從業人員涉及不法,可能影響企業、員工及社會大眾之公共利益,故吹哨者制度之建立有其必要性。金管會將積極推動將吹哨者制度納入「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之法制化作業,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建立誠信、透明的企業文化及促進健全經營,已規劃於106年12月7日邀集相關業者開會研商。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金融機構之員工管理政策需符合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規定。公司需有保護員工職務不受吹哨影響之機制,不能因為員工舉報,而使員工受不公平待遇。依金管會調查結果顯示,張○○及王○○之舉報內容,確實揭露永豐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永豐金控)於相關案件中涉有弊案。
    金管會說明,王君身為永豐金證券公司前執行副總經理兼財務長,於106年4月間對媒體發送永豐金證券公司之海外子公司投資受有嚴重虧損訊息等言論,應具有揭弊功能,永豐金控董事會對王君為解任職務之決議,與保護吹哨者之公司治理精神有違,金管會已請永豐金控依保護吹哨者之本旨,予以妥適處理。
    張君身為永豐金控高階經理人,永豐金控固得因其尚在接受司法或行政調查,於內、外部調查期間,對其為必要之職務調動,惟應於司法偵查及行政調查程序終結後,視偵查及調查結果,對包含張君在內等遭調動職務之人員,依能力、專長再行調整職務,保障實質工作,不得因員工有直接或間接之吹哨行為,對其為不公平對待。對續留原工作者應保護其工作權,對自願離職者應給予合理之離職金。
      金管會將督導金融機構依相關規定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並持續注意金融機構對吹哨者保護機制之落實執行情形。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2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9137   更新日期: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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