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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88年9月10日台財融字第88747134號函等25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2027055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財政部88年9月10日台財融字第88747134號函等25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財政部88年9月10日台財融字第88747134號函、88年10月6日台財融字第88750575號函、88年10月29日台財融字第88766800號函、88年12月29日台財融字第88505170號函、89年2月8日台財融字第89024371號函、89年4月28日台財融字第89730362號函、89年5月1日台財融字第89710787號函、89年7月4日台財融字第89719481號函、89年8月15日台財融字第89746001號函、89年12月11日台財融(六)字第89772972號函、89年12月11日台財融(六)字第89771280號函、90年1月9日台財融(一)字第90701025號函、90年5月8日台財融(一)字第90738588號函、90年8月14日台財融(一)字第0090712476號函、91年2月18日台財融(一)字第0918010273號函、91年4月30日台財融(一)字第0911000232號函、92年10月13日台財融(一)字第0928011515號函、93年2月23日台財融(六)字第0936000151號函、93年3月3日台財融(一)字第0931000185號函、93年3月16日台融局(六)字第0936000186號函、93年5月31日台財融(一)字第0938010948號函;財政部金融局89年6月27日台融局(一)字第89202773號函、90年2月13日台融局(一)字第90020184號函、91年4月30日台融局(一)字第0910017721號函、92年11月14日台融局(一)字第0920048662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正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行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O薇女士)、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雷O達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O剛先生)、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銀行局
瀏覽人次: 6558   更新日期: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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