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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第八條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002350821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第八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
三、旨揭法規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草案內容係為簡化辦理保險金信託共同行銷之保險業務人員之職前及在職教育訓練時數,修正內容尚屬單純,爰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63
(四)傳真:02-89691357
(五)聯繫電子郵件
瀏覽人次: 5384   更新日期: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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