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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及廢止「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802723100號
主旨: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及廢止「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依據:依據行政院秘書長一○五年九月五日院臺規字第一○五○一七五三九九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及廢止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條文草案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網頁。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56
(四)傳真:02-89691357
(五)電子郵件:hcwu@banking.gov.tw
 
 
瀏覽人次: 8866   更新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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