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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五點、第八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國字第10701218600號
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五點、第八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五點、第八點之一
瀏覽人次: 6185   更新日期: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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