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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二條、第四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合字第10702751690號
 
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二條、第四條。
附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二條、第四條
 
瀏覽人次: 4063   更新日期: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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