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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702726320號
主旨: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
三、 「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修正案有助於推動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發展,為加速提升電子化支付比率及行動支付普及,爰就本修正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56
(四) 傳真:02-89691357
(五) 電子郵件:hcwu@banking.gov.tw
 
 
瀏覽人次: 1424   更新日期: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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