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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702722460號
主旨:預告修正「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三、 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格式對照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 本次修正內容係配合一百零八年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所作之修正,預計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適用,為利相關金融機構儘早調整相關作業資訊系統及程序,預告期間定為三十日。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51、02-89689650
(四) 傳真:02-89691352
瀏覽人次: 2012   更新日期: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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