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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施行細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0660006090號
主旨:預告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施行細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廢止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 「合作金庫條例施行細則」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868
(四) 傳真:02-89691359
 
 
瀏覽人次: 1886   更新日期: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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