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訂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設立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0600182810號
台央外拾壹字第1060030456號

訂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設立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設立及應遵行事項辦法」
 
瀏覽人次: 44800   更新日期: 2017-08-0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