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於新加坡及越南胡志明市設立代表人辦事處
2018-10-0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同意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下稱遠東銀行)分別向新加坡及越南主管機關申請設立新加坡代表人辦事處及胡志明市代表人辦事處。
遠東銀行為拓展海外市場,著眼於東協各國經濟發展極具潛力,經評估新加坡及越南政經及金融概況後,規劃於新加坡及越南胡志明市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以有助於瞭解當地金融環境及未來發展機會。
金管會表示,目前我國銀行於新加坡及越南設立分支機構之情形如下:
一、 新加坡: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及華南商業銀行設有12家分行。
二、 越南:計有12家銀行分別於胡志明市、河內、同奈等地,設立9家代表人辦事處、12家分行及1家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與越南工商銀行合資設立世越銀行)。
遠東銀行為拓展海外市場,著眼於東協各國經濟發展極具潛力,經評估新加坡及越南政經及金融概況後,規劃於新加坡及越南胡志明市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以有助於瞭解當地金融環境及未來發展機會。
金管會表示,目前我國銀行於新加坡及越南設立分支機構之情形如下:
一、 新加坡: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及華南商業銀行設有12家分行。
二、 越南:計有12家銀行分別於胡志明市、河內、同奈等地,設立9家代表人辦事處、12家分行及1家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與越南工商銀行合資設立世越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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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