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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11月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核准名單

金管會表示,為提高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之彈性及推動金融服務之普及性,自106年10月12日起,已放寬金融機構得於每年5月及11月提出申請等條件,俾利申設之彈性,促進金融服務之據點發展。
金管會經衡酌整體經濟金融發展情勢、城鄉均衡發展及各申請機構財業務狀況,就107年度11月金融機構之申請,核定如下:
一、 本國銀行部分,核准2家銀行申請,計3處:核准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增設1處分行(新北市林口區)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增設2處分行(臺南市仁德區及高雄市岡山區)。
二、 信用合作社部分,核准2家信用合作社申請,計2處:核准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桃園市中壢區)及新北市淡水信用合作社(新北市三重區)各增設1處分社。
為維持金融市場穩健發展、金融服務普及性及促進在地實體經濟的發展,金管會對分支機構之增設係考量最近1年分支機構裁撤情形核給。另本年度已衡酌申設地區之信用合作社密集度及全體信用合作社之均衡發展,鼓勵信用合作社秉持合作互助之精神及服務在地居民之理念申設分支機構,且持續深化對社員多元的金融服務,促進在地金融發展,發揮對在地偏鄉暨弱勢族群協助,落實普惠金融

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8968-969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5971   更新日期: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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