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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推動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以房養老)之辦理情形

面對我國邁向高齡化、少子化之社會,金管會持續鼓勵銀行業隨著社會型態之轉變,適度調整資源配置規畫,以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希望年長者除透過政府提供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及社會保險等社會安全制度,獲得老年生活基本保障外,並可依照個人需求及經濟能力,藉由銀行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維持老年經濟自由並獲得良好之照護。
金管會表示,據瞭解銀行業為協助年長者運用自有房產養老所辦理之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業務,自首家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自104年11月率先辦理)開辦迄今,已積極推出不同貸款方案,包括貸款本金之撥付方式,有按月定額撥付者,亦或有結合信託及年金保險商品等方式為給付者,借款人於申貸時可考量年齡、財務情況、身體健康狀況及生活安養之所需費用等因素,向銀行洽詢,以選擇符合實際需求之貸款方案。
另考量以房養老之借款人均為年長者,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銀行目前於辦理以房養老業務時,已引入律師諮詢或透過第三方見證方式,以使借款人(年長者)及通知義務人(通常為具法定繼承資格之人)能瞭解以房養老貸款契約之重要約定內容。

經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已有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高雄銀行、臺灣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等10家銀行開辦以房養老業務;截至106年6月底,承作件數計1,751件、核貸額度約93.09億元。金管會並表示,銀行開辦以房養老業務至目前為止約1年半之時間,銀行於推展該項業務之同時,應注意對於消費者權益之保護及風險管理,以使該項業務能夠長久健全的穩定發展。


聯絡單位: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8968-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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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7669   更新日期: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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