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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信用合作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合字第10630000830號
主旨:預告「信用合作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公告。
公告事項:
一、 「信用合作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
二、 鑑於本草案係參照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及第36條之2、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及銀行法第35條之1及第35條之2訂定,各該條文均已施行,且本草案明定本法第37條之1及第37條之2自106年1月1日施行至113年5月19日止,為掌握時效,爰就本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以利信用合作社儘速適用。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預告期間內於「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電話:02-89689732、89689733
附件:信用合作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瀏覽人次: 1727   更新日期: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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