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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之推動辦理情形

為鼓勵銀行之信託業務由傳統財產管理,進一步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等功能,以達成未來生活安養之照護目的,金管會已於104年11月10日發布「信託業辦理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評鑑及獎勵措施」,自105年度起實施五年,實施期間,每年經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簡稱信託公會)邀集具公信力之團體或學者專家評鑑後,由金管會擇定績效優良銀行,給予申請信託相關業務自動核准等之獎勵,以鼓勵業者更積極投入適當資源,設計開發更多適合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需求之安養信託商品。
    依據信託公會之統計資料,截至105年3月底止,已有23家信託業者提供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之相關商品,且105年第一季新增辦理之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契約,其受益人人數分別為545人及99人(合計644人),信託財產本金則分別為新臺幣5億1,456萬元及3,722萬元(合計新臺幣5億5,178萬元)。
金管會表示,為協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可以瞭解及善加利用信託制度,除已責成信託公會協助辦理信託相關教育宣導外,信託公會網站(http://www.trust.org.tw)也已設置「高齡者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專區」,提供「高齡者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手冊」宣導資料、契約參考範本、銀行辦理安養信託業務資訊,以及信託相關知識等各類實用內容,供各界查閱參考。此外,信託公會亦有提供信託觀念說明之相關課程講座,各機關團體如有需求,亦可逕與信託公會聯繫洽詢。
因應臺灣高齡化之趨勢,金管會將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增進民眾退休生活保障,使臺灣的高齡者有更美好的生活。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組 
聯絡電話:8968-97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5721   更新日期: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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