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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核准元大商業銀行合併大眾商業銀行

金管會於106年1月17日核准元大商業銀行(下稱元大銀行)與大眾商業銀行(下稱大眾銀行)之合併案,合併後存續主體為元大銀行。
105年9月底元大銀行及大眾銀行之總資產各約新臺幣(以下同) 8,336億元及4,307億元,擬制合併後存續銀行之總資產達1.26兆元,資本額達778.94億元,國內營業據點達152處。
金管會表示,元大銀行與大眾銀行均為元大金融控股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元大銀行於中部地區有較多營業據點,大眾銀行則長期深耕南部地區;元大銀行放款業務以企金為主,大眾銀行則以消金為主;2家銀行在營業據點分布與放款業務發展具互補性,合併有助於促進資源整合,提升機構經營規模及競爭力,並提供客戶更多元且便捷之金融服務。對於2家銀行之整併,金管會樂觀其成。

單位: 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組
聯絡電話: 8968-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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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024   更新日期: 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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